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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新闻
四川消防安全性能评估范围
- 作者:四川消防检测设备
- 发布时间:2022-04-01 12:02:28
- 来源:http://www.zhxfxt.com/
- 点击:971
四川消防安全性能评估范围
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/T 2050—2015和川府发【2013】41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火灾高危单位,除进行自我评估外,每年还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:视具体项目情况而定,一般情况下完成消防安全评估方案设计报告需1-2个月时间;如项目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符合评估,则相应顺延7-15个工作日。
a) 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超过30000m2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;
b) 生产、储存油品或者其他易燃液体总储量超过60000m3,生产、储存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或者其他易燃气体总储量超过5000m3,生产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总储量超过10000t的单位, 或者占地面积超过60000m2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,建(构)筑物面积超过2000m2的 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单位;
c) 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者建筑总面积超过200000m2的公共建筑;
d) 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的地下公共建筑;
e) 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;
f) 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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